《親愛的》原型被拐案宣判!孫海洋落淚回應

轉自:中國青年報

據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官網13日消息,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兒童、吳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孫某飛、彭某英損失42萬元,賠償符某、彭某某損失42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龍於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後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並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後,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或親屬撫養。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對於本案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包庇吳某龍。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龍拐騙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被告人吳某光明知吳某龍犯罪行為而為其作假證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根據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認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宣判。

另據大象新聞消息,下午3點35分左右,孫海洋走出法院情緒激動,他表示孩子被拐14年,判決判了5年。另外他申請的580萬民事賠償僅被支持了42萬。他表示自己對這個判決結果並不接受,即將與律師一起提起抗訴。

案件回顧

據此前報導,2003年,孫卓出生。2007年10月9日晚,在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鋪門口,一名約40多歲、身高168釐米左右的瘦男子,穿著白襯衫、灰色褲、棕色皮鞋,給4歲的孫卓買了零食和玩具,隨後將他拐走。

孫卓的父親孫海洋從此走上艱辛尋子路。他把原本生意紅火的包子鋪改成了尋子店,發起“尋子聯盟”,與公益組織、警方、媒體合作,走遍大街小巷,並貼出懸賞小廣告,賞金從最開始的10萬元上升到20萬元,曾引起不小的轟動。

2014年,根據孫海洋的尋親故事改編的打拐題材電影《親愛的》上映。

2021年,公安部組織指揮廣東、山東、湖北省公安機關成功偵破3起部督拐賣兒童案件,抓獲9名犯罪嫌疑人,接連找回被拐14年的孫某、符某濤和被拐17年的楊某弟。在警方的幫助下,孫海洋找回了兒子孫卓。

從2007年在深圳被拐走,孫卓一直由山東陽穀的“買方”撫養,在陽穀生活、讀書14年。

2021年12月6日,公安部開展“團圓”行動認親活動,幫助離散十餘年的3組家庭實現團圓。孫海洋與兒子孫卓相認。

18天后,孫卓決定回深圳上學。孫海洋一天都沒有耽擱,立刻開了17個小時的車帶孩子回家。如今,正在讀高三的孫卓,將要參加明年的高考。

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龍犯拐騙兒童罪、吳某光犯包庇罪一案。被害人的父母對被告人吳某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依法進行了一併審判。法庭宣佈案件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