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富女法官」張家慧等29套房產將被法院處置

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海口水雲天小區,遠處就是劉遠生、張家慧的私人會所。(本報資料圖) 海口水雲天小區,遠處就是劉遠生、張家慧的私人會所。(本報資料圖)

張家慧一案於3年前已塵埃落定,但其與前夫劉遠生留下的殘局仍待處理。

中房報記者 陳標誌丨海南報導

「最富女法官」張家慧及其前夫劉遠生等29套房產正在被法院強製執行處置。

最近,位於海口市丘海大道56號的水雲天小區,正在經營的臨街鋪門前被張貼上了法院執行公告。這些房產被法院執行處置的原因,源於張家慧、劉遠生等被執行人與海口某金融機構的借款合約糾紛。

據記者梳理統計,涉案房產包括24套臨街鋪面及5套商品住宅,其中張家慧、劉遠生名下的涉案房產為6套,其他均登記在劉遠生親屬或公司名下。記者通過相關渠道查詢,同案號執行件的執行標的金額為4178萬餘元。

不僅如此,曾屢屢被媒體曝光的海南迪諾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迪諾斯公司」),於今年7月份也有一筆上億元的被強製執行款項記錄。至於這筆款項原由目前尚不清楚。

張家慧,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鋃鐺入獄前曾被人聯合舉報,後海南省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張家慧因舉報被查「落馬」,被外界稱為「最富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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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套房產將被處置

 海口水雲天會所,這裏曾是劉遠生辦公和會客之地。 海口水雲天會所,這裏曾是劉遠生辦公和會客之地。

雖然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球證、詐騙案早在3年前已塵埃落定,但其與前夫劉遠生留下的殘局仍有待處理,其造成的影響仍「餘波不斷」。

最近,位於海口市丘海大道56號的水雲天小區,多達29套房產被張貼上了法院執行公告,法院對涉案財產的處置也即將進入拍賣階段。

在這29套涉案房產中,包括24套臨街鋪面和5套商品住宅,部分鋪面目前尚處於經營狀態。記者瞭解到,前述房產在相關案件審理階段便被法院查封,本次張貼執行公告就是告知案外人對涉案財產是否存在異議,法院也將對涉案房產進行實地勘查。

上述房產及對應土地使用權被法院查封處置,源於一起借款合約糾紛案。法院公告中記載,劉遠生、張家慧等5人及海南迪諾斯投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與海口某金融機構存在借款合約糾紛,劉遠生、張家慧等人及4家企業被後者訴至法院。

雖然法院公告並未提及涉案金額,但記者通過有關渠道查詢獲悉,同案號的一份執行件的執行標的金額為4178萬餘元。記者也就此向申請執行人海口某金融機構方面瞭解情況,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該筆債權已轉讓給當地一家資產投資管理公司。

海口水雲天小區便是劉遠生早期參與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被外界認為是劉遠生「商業帝國」的標誌性項目之一,也是劉遠生、張家慧社交活動的「大班營」。

在該小區中心地帶的人工湖畔,一棟建造別緻的「私人會所」倒影在湖面上。實際上,該棟建築早期為水雲天一期的售樓處,劉遠生後將其進行高檔裝修,成為其辦公室和私人宴請場所。事發前,劉遠生、張家慧的許多「活動」就在這裏完成。

據知情人士向記者介紹,本次涉案財產的被執行人,包括劉遠生的胞弟和弟媳、海南迪諾斯公司等涉案企業,實際上也是以劉遠生為實際控制人的家族企業。因媒體對張家慧、劉遠生相關案件的持續曝光,海南迪諾斯公司最為知名。

記者瞭解到,本次公告中提及的被執行財產——24套臨街商舖房產,大部分商戶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經營業態包括餐飲、器材、汽修及藥品零售店等。「這個地段的位置還可以,我們已經在這裏經營了好多年了。」一商戶向記者表示,「都這樣了,只能等等看。」對於其他情況,商戶並不願意透露太多。

記者注意到,這該29套房產中分別在張家慧、劉遠生名下的房產一共6套,包括兩間鋪面和4套商品住宅。「這些房產的最終處置方式就是拍賣償債。」當地一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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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上億元稅款

 涉案鋪面。 涉案鋪面。

不僅僅是此,作為被執行人之一的海南迪諾斯公司,在今年7月份還有一筆超過1.24億元的執行款項信息,因被執行人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製執行。

至於這筆執行款項因何而起,目前尚不清楚。

最近,一份《稅收違法檢舉案件結果告知書》在網上流傳,並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

這份網傳「告知書」顯示,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向一名叫「郇年春」的舉報人出具「關於劉遠生檢舉案件結果的告知書」。

正文內容稱,郇年春舉報的張家慧、劉遠生涉嫌偷逃巨額稅款檢舉事項,經該局立案檢查已依法作出稅務處理處罰決定,並按照相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該「告知書」稱,「對劉遠生少繳的個人所得稅164252780.08元、罰金492758340.24元予以追繳,並於2021年7月28日將該案件移交海口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該「告知書」落款時間為「2023年2月22日」。

劉遠生偷逃個人所得稅及罰金兩項加起來,總金額高達6.57億元。

對該份網傳「告知書」的真偽,記者也輾轉聯繫上了舉報人郇年春。

郇年春告訴記者,確實是稅務部門給他的告知書,但目前他正在對劉遠生的偷逃稅款進行補充舉報,稅務機關和公安機關也還在繼續偵辦此案,所以目前張家慧、劉遠生偷逃的數額還沒最後確定,還是以官方最後公佈的數額為準。

至於案件的進展情況,郇年春並不想說太多。但當記者問他為何要實名舉報張家慧、劉遠生偷漏稅的問題時,郇年春回答稱,他是一名商人,因為一樁項目轉讓糾紛案在海南打官司勝訴,「正在執行過程中,對方通過劉遠生請託時任海南省高院副院長的張家慧進行司法干預。」

「他們公開對抗最高院的生傚法律判決,讓我蒙冤至今。」郇年春告訴記者,在張家慧倒台前後,他一直在實名舉報張家慧、劉遠生偷稅漏稅及張家慧枉法球證等違法犯罪行為,幾年來一直沒有停止過。他表示還要繼續舉報揭露張家慧、劉遠生的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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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前情:張家慧因舉報「落馬」

據此前媒體報導,2019年5月11日,重慶人李富華等爆料人在上海召開記者會,聯合舉報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家慧和丈夫劉遠生(兩人2017年離婚)直接或間接持有數十家公司及擁有巨額資產。

2019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牽頭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開始介入調查。5月31日,海南省監委對張家慧依法採取留置措施,公安機關對劉遠生依法採取強製措施。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球證、詐騙案:對被告人張家慧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00萬元。

2021年,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劉遠生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劉遠生犯受賄罪、虛假訴訟罪、幫助偽造證據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16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