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北京改造後的老舊小區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高增加20年

北京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4月17日起,北京調整老舊小區改造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從貸款期限低於房屋賸餘使用年限減三年優化為低於賸餘土地使用年限減三年。也就是說,標準調整後,使用公積金購買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名單內的住房,貸款期限比以前增加10年或20年。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政有效解決了老舊小區住房買賣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較長導致貸款年限較短的問題,進一步減輕借款人購房及還款壓力。

調整公積金貸款期限

為了積極穩妥推動城市更新,服務城市發展和居民住房改善需要,減輕繳存職工購房壓力,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優化老舊小區改造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完成老舊小區改造住房的支持力度,對老舊小區改造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進行優化。

根據《通知》要求,針對借款人購買改造後的老舊小區住房在公積金貸款期限上予以政策支持。

對於完成老舊小區改造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根據評估公司確定的房屋賸餘土地使用年限再減三年計算借款人貸款期限。政策優化前,房屋可貸期限須低於房屋賸餘使用年限減三年,其中磚混結構房屋按照50年-房屋使用年限-3年計算,鋼混結構房屋按照60年-房屋使用年限-3年計算。政策優化後,對於改造後的老舊小區住房,房屋可貸期限優化為低於賸餘土地使用年限減三年。

通俗來說,就是借款人購買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名單內的住房,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貸款期限根據賸餘土地使用年限減3年計算。與原核定標準相比,相當於增加10年或20年貸款時間。

哪些住房適用新政策

對於哪些老舊小區住房可以享受政策支持,《通知》中明確,老舊小區住房改造項目具體包括「節能綜合改造」「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單項改造和環境整治」「危舊樓改建」,改造項目名單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供為準。

據介紹,購買老舊小區改造後住房無需提供證明材料,承辦公積金二手房評估工作的評估公司及合作的商業銀行依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供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名單對借款人所購住房進行房屋年限評估。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處長王憲介紹,經初步瞭解,目前符合政策條件的四類改造項目,已完成800多個小區共40多萬套房屋。根據計劃每年不斷開工完成改造項目在200餘個小區,涉及近10萬套房屋。

「目前將近20% 的掛牌房屋涉及到此類老房子,所以通過政策實施,有助於解決購買老房子的剛性需求和賣掉老房子置換新房子的改善性需求,打通供應鏈條的同時起到活躍市場的作用。」

王憲表示,下一步中心將跟相關部門持續推進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定期更新相關名錄,讓政策惠及更廣泛的繳存職工。

北京銀行行長楊書劍介紹,銀行將同步跟進調整相關貸款期限,在公積金組合貸款、純商業性住房貸款期限核定時同步執行新要求,充分滿足居民置業的資金需求,減輕購房人壓力,打通房產交易鏈條。

新政實施有哪些好處

《通知》自2024年4月17日起施行。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發佈後有效解決了老舊小區住房買賣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較長導致貸款年限較短的問題,進一步減輕借款人購房及還款壓力。

具體而言,好處一:購買同一套老舊小區住房,公積金貸款從貸不了變為貸得了。

舉個例子,假設借款人單身、個人月繳存額1250元、繳存比例12%,購買一套完成老舊小區改造的1977年磚混住房。按原政策,借款人因房屋建成年代問題(50年-(2024-1977)-3年=0年),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此次政策優化後,在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借款人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最長20年(70年-(2024-1977)-3年=20年),如果是購買首套住房,貸款金額93萬元。

好處二:購買同一套老舊小區住房,公積金貸款從貸得短、貸得少,變為貸的長、貸的多。

例如:假設借款人單身、個人月繳存額1250元、繳存比例12%,購買一套完成老舊小區改造的1987年磚混住房。按原政策,在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借款人最長可申請的貸款期限為10年(50年-(2024-1987)-3年=10年),首套住房的貸款金額最多為53萬元。此次政策優化後,在貸款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借款人的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0年(70年-(2024-1987)-3年=30年),貸款金額放大為120萬元。

好處三:申請同等額度貸款時,月償還金額下降,有效減輕借款人還款壓力。

例如:購買一套完成老舊小區改造的1987年磚混住房。按原政策,在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借款人最長可申請的貸款期限為10年,如貸款120萬元,每月的最低還款額為6085元。此次政策優化後,在貸款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借款人的最長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0年,同樣貸款120萬元,月最低還款額為4601元,每月可節省月供1484元,有效降低借款人還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