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在離婚案中正選《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促成父母調解

新京報訊(記者慕宏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4月15日發佈的《關於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4月16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法官梁良,向一起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西城法院首份《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該案中,原被告婚後因家庭瑣事等多次爭吵,夫妻關係不睦。原告認為被告缺乏家庭責任感,不關心兩子女的日常生活,雙方感情現已破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兩名子女歸原告撫養以及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調解現場。 圖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調解現場。 圖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考慮到本案中兩名未成年人子女可能受到父母離婚的影響,梁良在開庭前向原被告雙方發放了《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並對提示函的內容進行了重點提示和說明,希望雙方能從維護子女健康幸福成長的角度出發,理智處理離婚糾紛、做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防護,避免將來出現未成年人身心受到傷害或者違法犯罪等問題。

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和耐性細緻的調解,雙方當事人從劍拔弩張到握手言和,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妥善解決了兩個孩子的撫養問題。事後,雙方均表示,作為孩子的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夠健康快樂成長,會在未來生活中努力做到提示的內容,給孩子們創造和睦的成長環境。

新京報記者獲悉,下一步,西城法院將繼續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在立案、訴前調解、審理、執行等各階段多方協作,通過線上、線下、影片、文字等多種方式、路徑開展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編輯 彭衝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