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15丨貸款20萬中介費5萬、名為賣車實為高息借貸…警惕貸款中介挖的那些坑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吳霜 上海報導

“低息”、“放寬審核要求”、“不上徵信”、“立刻放款”,你是否也頻繁收到此類廣告信息,不勝其擾?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頻繁收到此類消息,比如其中某個廣告描述,消費貸款僅需繳半年以上社保就可辦理,利息低至4%;可以幫助客戶墊款,做流水,掛靠企業,將房貸置換為更加便宜的經營貸,進一步瞭解後發現服務費並不便宜,需要收取貸款總額的2%。

當前,在提振經濟刺激消費的大背景下,貸款市場十分活躍,各家銀行爭相下調利率,吸引客戶。與此同時,也出現了走偏現象,比如一些貸款中介機構以獲取高額中介費為主要目標,不惜一切代價促成借貸,甚至註冊空殼公司為客戶套取貸款,材料造假,提供高利息的墊資服務等。事實上,監管也注意到了不法貸款中介的猖獗活動,近期啟動了專項治理行動。

近日,“21世紀資管研究院-315金融爆料台”也接到大量關於貸款中介的投訴爆料信息。

貸款20萬 “中介費”5萬

家住武漢的王磊(化名)向去年以來一直收到一家貸款中介“眾貸科技”的借貸廣告電話。今年2月14日,他正好有一筆資金需求,便與表弟張強(化名)一起去這家中介機構諮詢貸款情況。但跨進這家機構的大門之後,事情卻朝著意料之外的方向迅速發展。

據王磊向記者描述,進入眾貸科技後,他和張強被分開帶到兩個房間進行業務介紹和辦理,由於他沒有帶身份證所以沒有當場完成借款,但張強卻在工作人員的一步步指引下一共貸款20萬元,實際到手15萬元,年化利率18.36%。

據介紹,業務人員以張強的個人信息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最終從平安銀行申請貸款成功,獲得20萬元貸款額度,併成功提現。

王磊向記者展示的一份徵信中心的機構查詢記錄明細顯示,2月14日當天,有向微眾銀行、中信銀行、新網銀行、平安銀行四家機構的查詢記錄。另據對方提供的資料,除了在平安的獲取了20萬的貸款額度外,張強還在中信銀行獲得13.2萬的授信額度,但並未提現。

王磊告訴記者,張強從平安銀行貸款20萬並提現後,眾貸科技的業務人員隨即從中轉出5萬至自己賬戶,“貸款20萬,實際只得到了15萬,收費5萬,這個中介收費也太不合理了。”

張強的手機銀行APP顯示,他的個人賬戶於2月14日下午5時34分到賬20萬元,緊接著在5時45分、46分分別向同一個個人賬戶轉出3萬元和2萬元。

具體操作上,據介紹,當時該中介以方便操作流程為由先引導張強先更改了其銀行卡密碼,對方手持張強手機,又有銀行卡密碼,就直接進行了轉賬操作。

“如果不是我當時及時發現,貸款的金額可能會更高,中介也會從其他貸款中抽取費用”。王磊表示。目前其已經對眾貸科技(武漢)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丁金坤表示,這反映出金融中介的亂象。金融中介需要金融專業知識以及職業道德,但目前並無金融中介資質審核或者培訓的規定。其次,中介費也要合理規範。中介費5萬,占貸款金額25%,顯然過高,而且是強製扣取的,有強迫交易之嫌。該扣款應可撤銷,返還部分。

啟信寶顯示,眾貸科技(武漢)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為安字雷,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銀行信貸代辦手續諮詢服務;房屋抵押貸款、按揭諮詢;金融服務外包、金融業務流程外包;信用卡推廣和宣傳服務;電話催收服務等。

記者還發現,眾貸科技2月11日在多家招聘平台發佈銷售招聘啟示,月薪高達3到6萬,僅需大專學曆。

花式高息借貸,發生糾紛維權難

深圳的李奚(化名)也向“21世紀資管研究院-金融爆料台”講述了他的貸款經曆。

2021年6月,李奚有一筆資金需求,但由於徵信問題,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他於是轉向一家中介推薦的名為“大唐二手車”的公司,並向中介支付了11000元的費用。

據記者瞭解,這家二手車公司的業務表面上是二手車的買賣、租賃,不過該公司門店顯著位置標有“抵押借款、掛靠貸款”等字樣的信息。

啟信寶信息顯示,該公司全稱為“深圳市大唐鼎盛投資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投資興辦實業,汽車買賣,汽車租賃,二手車出售,機動車登記代理業務,中介服務;國內貿易。

李奚借貸的操作模式如下:該公司與李奚簽定車輛買賣合同,將李奚名下的價值26萬至27萬的奧迪以22.5萬的價格賣給該公司,由此李奚獲得一筆22.5萬的資金。同時,李奚與二手車公司再簽定汽車租賃合同書,租用期限24個月,每月支付租金13843元。汽車租賃合同書的首頁顯示“租後贈與”,約定在租約期間車輛歸屬權歸大唐二手車所有,李奚只有使用權,並務必準時在約定時間前向大唐二手車支付租金。同時,合同規定,履行期滿後,大唐二手車應無償將該租賃車輛贈予李奚,並由李奚支付過戶或遷出費用1000元。

丁金坤認為,這種操作名為車輛買賣,實為車輛擔保借貸。車子過戶,是讓與擔保給對方,如還清借款,車輛返還,如果不能還清,則以物抵債。問題在於,車的評估價低於市場價,且在部分還款的情況下,還不將車歸還,很不公平,有高利貸、套路貸的嫌疑。在法庭上很有可能將汽車的買賣和租賃合同視為貸款合同,因而適用民間借貸利率。

記者按照合同金額計算,李奚22.5萬貸款的年化利率為23.83%,目前,最新(2月20日)1年期LPR報價利率為3.65%。

李奚告訴記者,2022年12月,他已經還款24.3萬元,超過了本金,希望可以協商減少後期利息支付,隨後出現逾期。但對方根據車牌號獲取了停車信息,定位到了車輛停車場將車拖走,至今未還。

李奚表示車輛價值高於貸款金額,並且車上有私人物品,希望與二手車平台協商繼續歸還利息,讓他們還回車輛,但對方拒絕溝通。由於雙方已經簽定車輛買賣合同,車輛的所有權屬於二手車公司,並且在其實際控製之下,李奚處於被動的位置。截至發稿前,記者多次電話聯繫大唐二手車法人,但並未接通。

監管啟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

貸款市場活躍環境下,不法中介的活動越來越猖獗,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

3月6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關於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成立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製定具體工作方案,部署開展為期六個月(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

具體要求包括: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排查,並選取重點機構開展現場督導,指導機構規範與貸款中介機構的合作;金融機構主動開展自查,及時主動挖掘並報告不法貸款中介線索;金融機構要不斷提升貸款質效,避免“唯指標論”和粗放式發展;各銀保監局主動與公安司法機關聯繫,加強溝通協調與信息共享等。

(作者:吳霜 編輯:方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