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聯同保安局局長、商經局副局長、財庫局副局長和保安局副局長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聯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律政司副司長:各位傳媒朋友,首先祝各位龍馬精神。今日與各位傳媒見面,大家看見除了我,還有保安局局長以及三位副局長一起。

新一年,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謀發展、拼經濟、惠民生。而安全是發展的基礎,所以今日龍年首次前廳交流會的主題亦圍繞「安全」這個關鍵詞。我很高興今日約有60位立法會議員出席(交流會),他們亦向我們提出很多寶貴意見,我在此表示由衷感謝。

今日的交流會有兩個主題與各位議員分享和聽取意見,第一個主題是有關打擊網絡及電話詐騙的措施。

大家也知道,隨着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網絡及電話詐騙亦非常普遍,涉及的損失金額越來越巨大,無論對企業或對個人造成很大的損失和傷害。騙徒行騙手法亦可以說是層出不窮,所以我們要群策群力去打擊這些有關詐騙的罪行。

為展示特區政府打擊詐騙的堅定決心,今日保安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警務處、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和律政司的同事全體出動,與立法會議員從防範騙案、執法行動和公眾教育等等不同角度交流,商討有關打擊詐騙的工作。在此,我亦很感謝他們的真知灼見。

至於今日第二個主題,是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

特區政府自諮詢開始,已經馬不停蹄地與社會不同界別進行解說。今日我和保安局局長,以及剛才提及的其他相關同事,亦難得可以藉着前廳交流會這個難得的機會,在諮詢期完結前與立法會各位議員面對面交流、解說,並且聆聽他們的寶貴意見。

剛才的討論非常坦誠,議員除了向我們表達意見之外,亦向我們轉達了在社會上他們從不同界別所收集到的意見和市民關注的地方。我們會好好整理和分析這些寶貴的意見。

在此亦請大家留意,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期至二月二十八為止,即還有大約一星期便結束。我呼籲大家把握時間將意見透過電郵、傳真或郵寄至保安局。政府必定會詳細研究和考慮大家的意見,盡快完成本地立法工作,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讓香港可以有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去謀發展、拼經濟、惠民生。

接下來,我請保安局局長和大家談談。請保安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各位香港市民、各位記者朋友。在今天的前廳交流會,我就着第二十三條立法,與很多位議員作出坦誠及深入的交流。在會議中,議員除了給予很多寶貴意見外,亦反映了一些市民的意見及關注點,我們亦留意到市民比較關注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個是關於「煽動意圖」罪,會否批評一下政府便犯法。我再重申一次是不會的。因為「煽動意圖」罪是現在已經存在的法例,主要是針對一些煽動的、挑撥性的言語,要有挑撥性的;而在諮詢文件內已提及,一些基於事實及正當對政府的批評,是不會違法,我們歡迎向政府表達意見。

第二個關注點是關於「國家秘密」。我亦重申一次,「國家秘密」在諮詢文件內提及有三大要素。首先要在沒有合理權限下透露,第二是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第三是範圍屬表列的七個範圍,包括了一些中央政府或特區的重要決策、一些政治、社會發展或國防等等的範疇。「中」了這三個要素後,還要有(犯罪)意圖,才會有機會違法,所以市民一般做研究、做分析而自己得出結果是不會違法。我在此再次重申這一點。

第三個關注點關於「境外干預」罪,「境外干預」罪也有三個要素。第一個是要配合境外勢力。第二個是使用不當行為,不當行為包括明知而作出一些關鍵而失實的陳述,或者用暴力或違法或脅迫的方法而達到干預效果。干預效果包括影響我們的選舉、立法會運作、甚至是法庭的運作,亦要切合這三個要素及加上有(犯罪)意圖才會違法,所以一般跟外國團體進行交流活動是絕對不會有誤墮法網的情況。

我們解釋了之後,基本上議員都充分明白及理解,亦會向市民轉達(相關信息)。從我跟市民的接觸亦知道,我們經過多方解說,我們過往舉辦了差不多二十場解說會,亦在電台、電視台、報章做了很多次解說,而市民大體上明白這些情況。但在我們的交流中,亦留意到很多外部勢力或者一些「走佬」去外國的香港人,這些大部分是通緝犯,仍然繼續在外國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往往還是刻意就着我剛才所提及明知道是不對的事情,繼續作出誤導性甚或是假的傳聞。我相信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因為第二十三條立法正是只針對這些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對一般市民只會有保護作用,對做生意的人只會有更大保障,立法只是針對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包括這些外部勢力和「走佬」去外地的人。

不久將來,當我們完成諮詢便會推出法案,我們也預期推出法案後,這些我們要防範的人,即這些外部勢力、已「走佬」仍想危害我們的人,會有更多抹黑工作,所以我希望各位市民要認清事實真相,第二十三條是保護我們安全。多謝大家。

記者:局長,之前你點名自由亞洲電台,他們現在做的事是否算是「境外干預」或「間諜」罪?

保安局局長:每一個個案是否違反法例需要逐個去看,不能夠概括地說。但無論是否犯法,如果你刻意用一些錯誤的信息、假資訊,一直抹黑我們的立法工作,這件事我必須要指出,告訴香港市民,讓香港市民認清這些外部勢力和那些已「走佬」、想危害香港安全的人的嘴臉。

記者:司局長,想問諮詢期大概還有一個星期就完結,現在收到的意見數量是多少?如何評估市民的反應?之前說過會「邊諮詢,邊草擬」法案,現時進展如何?是否會在三月中交給立法會?另外,想問問「煽動」罪,看到文件研究調高「煽動」罪的刑期,其實看到過去「煽動」罪的案件,全部都罪成,為何仍會覺得要提高刑期?是否例如部分案件,好像「羊村」案刑期不足夠?上訴庭講關於暴力的元素,有處理相關方面,會否都考慮上訴庭的判決然後才去整理條文?

保安局局長:首先,就着諮詢的情況,我們現在一直不停在檢視和分析諮詢的情況。就着我們過往一些解說會裏,剛才我亦講過,最主要關注的幾點都是有關「煽動意圖」、「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我們會在諮詢期進行期間一邊做分析,希望可以盡快將分析結果匯報給聯合委員會(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至於你剛才提過,在「煽動意圖」方面,正正剛才你提過,在「羊村」案中,法庭講得很清楚,就是用誤導性的文宣令市民不相信政府,甚或憎恨政府,有機會令社會混亂,甚至推翻政府,這是非常嚴重的情況。在目前的法例來看,我們看到判刑可能未必足夠,所以我們必須檢視,要有一個足夠的刑期去反映這些罪行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記者:剛才你提到預計方案出來後,就會有更加多在海外的人可能會作出攻擊、誤導,屆時反駁隊的運作或者官員方面會如何做?甚至是如何去阻止這些事,令市民不會相信?第二,我也想問剛才行家所問,現時草案的草擬到甚麼地步?是否真的三月可以提交立法會?

保安局局長:有關反駁隊的工作,一日有抹黑的情況,反駁隊都有責任向市民講出真相。

律政司副司長:你也聽到行政長官昨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已說過,會盡快做好這件事。剛才局長都說過,其實在諮詢期間我們每一次收到意見後,並非單單放着待諮詢期完結後才處理,我們每一日都在處理這些有關的意見。有關起草的工作,相關司局的同事每日均馬不停蹄、密鑼緊鼓地進行,務求可以盡快預備好有關的草案,盡快提交予立法會。

張國鈞(第一排右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右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右五)、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後排右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第一排左一)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第三排左二)與議員於會前合照。
張國鈞(第一排右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右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右五)、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後排右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第一排左一)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第三排左二)與議員於會前合照。
張國鈞(第一排右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右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右五)、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後排右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第一排左一)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第三排左二)與議員於會前合照。
張國鈞(第一排右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右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右五)、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後排右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第一排左一)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第三排左二)與議員於會前合照。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左二)今日(二月二十一日)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左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右二)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右一)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會見傳媒。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左二)今日(二月二十一日)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左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右二)和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右一)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會見傳媒。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