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核准香港交易所主席

行政長官已核准唐家成出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主席。任期即時生效。

該核准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作出。唐家成的主席任期與他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的任期相同,均會在香港交易所二○二五年股東周年大會完結後屆滿。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唐家成是金融業界的傑出領袖,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備受尊重。他曾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在推動市場發展和有效監管方面的成績有目共睹。去年,他也領導促進股票市場流動性專責小組,全面檢視影響市場流動性的主要因素,就提升香港股票市場的競爭力、促進其可持續發展,向特區政府提出了具體和具前瞻性的建議。」
 
陳茂波續表示:「唐家成對證券市場的深厚認識,以及其廣闊的國際人脈網絡,將對促進香港交易所進一步發展起重要作用。我們相信在唐家成的領導下,香港交易所的上市平台會不斷提升,與內地及海外金融市場的合作繼續深化,加強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重要籌融資市場的地位。」

唐家成在二○二三年二月獲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委任為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任期約兩年,直至該公司於二○二五年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完結為止。
 
香港交易所董事於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的董事會會議中,推選唐家成為香港交易所主席。香港交易所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認可交易所控制人,該條例第69(1)條訂明,任何人除非已獲行政長官書面核准,否則不可擔任屬認可交易所控制人的公司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