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為何更名?衛健委:奧密克戎僅極少數病例有肺炎表現

新京報訊(記者戴軒)12月26日,國家衛健委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並解除乙類甲管。

國家衛健委發佈消息稱,2020年1月20日,經報國務院批準後,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當時命名為「新冠肺炎」,主要考慮到疫情初期大部分病例有肺炎表現。

隨著奧密克戎變異株成為主要流行株以後,其致病力減弱,僅有極少數病例有肺炎表現。考慮到肺炎僅反映為病毒感染後較為嚴重的患病狀況,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臨床特徵,於是決定將「新冠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以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徵和危害。

編輯 陳靜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