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事案件 鋰鹽巨頭藏格礦業實控人、青海前首富肖永明被監視居住

4月15日晚間,藏格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於近日收到公司實際控製人肖永明先生家屬的通知,肖永明先生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貢市公安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公告表示,肖永明先生目前未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上述事項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權屬產生重大不確定性,亦不會對公司控製權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目前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據公司網站介紹,藏格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藏格礦業”,股票代碼:000408)成立於1996年6月25日。公司位於青海省格爾木市崑崙南路15-02號。下屬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氯化鉀的生產和銷售,公司擁有察爾汗鹽湖開採面積724.3493平方公里,年生產能力達200萬噸。

子公司現已發展成為國內氯化鉀行業第二大生產企業,青海省30家重點企業之一,氯化鉀產品國家標準起草單位之一,國家綠色礦山試點單位之一。2017年成立藏格礦業全資孫公司格爾木藏格鋰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池級碳酸鋰的生產、銷售和技術諮詢,2023年公司碳酸鋰產量達到1.2萬噸。

藏格礦業2023年報顯示,藏格礦業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52.26億元,同比下降36.2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4.2億元,同比下降39.52%。同時,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8元。

在2023年年報中,藏格礦業還表示,公司作為資源開發企業,資源儲量優勢是公司維持長期競爭力的基礎。

公司抓住行業發展機遇,通過整合取得青海察爾汗鹽湖鐵路以東724.35平方公里的鹽湖資源採礦權,伴生有鉀、鋰、鎂、 鈉、硼、溴、碘等多種礦產品種 ;通過參與產業發展基金,以較低的成本取得了西藏阿里改則縣麻米措鹽湖資源儲備,已探明的可利用氯化鋰儲量約250.11萬噸,折碳酸鋰約217.74萬噸,且以湖表滷水礦為主 。

同時,公司通過公開拍賣及股權收購取得青海省茫崖行委大浪灘黑北鉀鹽礦、堿石山鉀鹽礦、小梁山-大風山地區深層滷水鉀鹽礦東段資源儲備,是以鉀鹽為主,伴生有鋰、鎂和芒硝的綜合性礦田,探礦權合計達1400平方公里 。

此外,公司還與“一帶一路”國家老撾政府簽訂鉀礦資源勘探協議,在萬象市塞塔尼縣和巴俄縣開展面積達 400 平方公里的鉀礦資源開發。

截至2024年4月16日收盤,公司股價為29.12元,較上一交易日跌9.98%,市值為460.2億元。

實控人前科重重

在藏格礦業目前的股東構成中,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肖永明直接持有公司9.85%股權,同時,肖永明還通過旗下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鴻實業有限公司合計持有上市公司27.44%股權,為藏格礦業實際控製人。另外,肖永明配偶林吉芳持有上市公司0.22%股權。

公開資料顯示,肖永明出生於1964年,籍貫為四川安嶽,1996年前往青海格爾木,與人合夥開了飯店。2002年,肖永明又從餐飲業跨界做起了鉀肥生意,成立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

據瞭解,藏格礦業從青海察爾汗鹽湖起步,隨後進軍西藏銅礦、鹽湖,於2016年借殼金源穀完成上市。肖永明的身家也隨之暴增,2016年,胡潤百富榜肖永明家族以265億元位列全國第64位,成為青海省首富。

2017年10月,紅星新聞曾發佈一則國慶高速太堵,資陽男子直接開直升機回家的報導,傳遍網絡。這架直升機的主人是肖永明,此外他還擁有一架私人公務機達索獵鷹7X,價值4000多萬美元。

2023年5月,《新財富》雜誌發佈的2023年新財富500富人榜單中,中國富豪500強只有一名來自青海的企業家,即肖永明。

作為藏格礦業實控人,肖永明原本在公司董事會任職董事長職務,但於2019年8月離任,自此未在上市公司任職。

2019年9月,因虛增收入、虛增利潤,信披違規等罪名,深交所發佈《關於對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公告》,對藏格控股、肖永明等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2019年12月,青海證監局決定,對藏格控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肖永明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

2020年4月,中國證監會在其官網發佈文章《證監會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點名藏格控股,稱其造假手段隱蔽、複雜,在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戶,利用大宗商品貿易的特殊性實施造假。

2020年5月6日,藏格控股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更名為*ST藏格。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主要涉及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長期股權投資減值事項。

2020年9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ST藏格控股股東及肖永明等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當年12月,深交所公佈了關於對*ST藏格以及包括肖永明在內的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經查明,*ST藏格存在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組業績補償方未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未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違規行為。

2020年12月,肖永明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處分,並被處以5年市場禁入。

隨後,肖永明又深陷非法採礦案件。此前公司公告顯示,2021年2月25日晚,藏格礦業收到肖永明家屬提供的青海省公安廳出具的《逮捕通知書》,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批準,肖永明已於2021年2月25日因涉嫌非法採礦罪被執行逮捕。

一年多後,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對此進行了一審判決。據2022年6月藏格礦業收到的《刑事判決書》,肖永明犯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不過,肖永明對於上述判決不服,於是提起上訴。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23年8月,藏格礦業收到的重審判決書顯示,肖永明無罪。

子公司今年陷入稅務風波

今年以來,藏格礦業子公司也陷入稅務風波。公司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已兩度收到稅務稽查,涉及的補繳稅費及滯納金6.68億元。

2024年3月8日,藏格礦業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收到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青稅稽處【2024】1號),青海省稅務局稽查局於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4日對藏格鉀肥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情況進行了檢查,依法追征2004年至2014年少繳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依法追征2011年至2014年少繳的價格調節基金,合計補繳各項稅費5557.93萬元,滯納金1.32億元,合計1.88億元。

根據《重組相關方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承諾事項的公告》中關於藏格鉀肥或有事項的承諾,上述需補繳稅款及滯納金1.88億元,應由藏格投資、肖永明承擔。

2024年4月9日,藏格礦業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格爾木市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格稅通[2024]02號),《通知書》認為,藏格鉀肥與格爾木藏格鋰業有限公司為關聯企業,2021年至2023年,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滷水,與地區其他納稅人滷水銷售價格相比,藏格鉀肥滷水銷售價格明顯偏低。

根據《通知書》相關內容,經藏格礦業初步測算,藏格鉀肥2021年至2023年需補繳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各項稅費共計3.98億元,繳納滯納金共計 8171.96萬元,合計繳納4.8億元。

藏格礦業表示,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滷水事項補繳稅費後,藏格鋰業將產生增值稅留抵退稅1.23億元,企業所得稅退稅1.42億元,合計抵退稅2.65億元。藏格鉀肥補繳稅費與藏格鋰業企業所得稅退稅後,預計影響公司2024年度損益約2.14億元,具體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後的數據為準。

(文章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