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2442萬餘元,貴州省住建廳原廳長張鵬受審

新京報訊 2024年4月16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廳長張鵬受賄一案。

遵義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3年5月,被告人張鵬利用擔任貴州省建設廳副廳長,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人員在承接工程項目、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42萬餘元,其中1218萬餘元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張鵬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鵬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