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六旬染疫婦倒斃寓所 家人質疑無及早送隔離 護士:我都同時間競賽 

護士孔鳳媚(右)及醫生謝翠婷(左)。

【橙訊】2020年12月,62歲女子呂淑嫻因女兒確診新冠肺炎而被發檢疫令,呂在等待送往隔離營期間,被發現倒斃在大圍美林邨寓所內,法庭今日繼續就其死因展開研訊。死者家屬一度質疑時任衞生防護中心護士,為何當時沒有盡快安排死者入隔離營;護士回應稱,她已將資料轉交醫生,又指「我都同時間競賽」。

當時駐衞生防護中心護士孔鳳媚供稱,死者呂淑嫻的女兒因確診而被送隔離,她致電死者女兒收集資料時,獲告知死者患糖尿病及高血壓,但當時無相關措施去優先送死者隔離,她只答應了死者女兒盡快將死者資料轉交醫生。

孔續稱,如果密切接觸者出現新冠肺炎病徵,她會匯報給醫生,由醫生評估後再送院,又舉例指嬰兒和行動不便人士等均會優先處理,她同意死者是一名長者,亦屬優先,她有將死者獨居的資料交給醫生,但醫生才會決定優先處理與否。

死者家屬質問為甚麼當時沒有盡快安排,又指如果有安排,「起碼有人照顧到佢」。惟孔指她回答不了,其職責只負責收集資料,而她已經盡快轉交醫生,指當時「我都同時間競賽」。

防護中心醫生指紀錄顯示死者無病徵

衞生防護中心醫生謝翠婷則供稱,當時紀錄顯示死者沒有病徵,而死者女兒平日亦會上班,死者應該有自理能力,無特別照顧需要,所以她便發出檢疫令,等待跟進。

當研訊主任問到是否存在優先處理等級,謝指視乎病徵。研訊主任續問到病徵是否唯一考慮,謝指如果有不適和出現病徵,當時會送往急症室,又指當時相信死者是一般長期病患,因為無病徵或不適,故無特別懷疑。陪審團則問如果收到資料,顯示死者患嚴重糖尿病,但無徵狀,會否優先處理。謝指會先與上司商討及致電詢問死者。

行政主任蘇暐琁供稱,她當時在衞生署防護應變及項目管理部工作,部門同事收到檢疫令後,會將檢疫人士資料輸入電腦及後安排送往隔離營,每日大約可以處理200宗個案,惟2020年12月8至11日,葵盛西邨及麗晶花園有疫情爆發,大量人手被調派;而且因為有文件積壓,死者的檢疫令在2020年12月11日才輸入電腦,而他們在同月13日及15日才致電死者。研訊主任續問蘇何時得悉死者死訊,蘇指在同月14日及15日,因上司通知和傳媒查詢才得悉。

死者女兒趙海鈴(右)。

據死者女兒趙海鈴昨日供稱,死者生於1958年,她們兩人同住在大圍美林邨美桃樓一寓所,死者與丈夫分居18年,患有糖尿病、腎病、高膽固醇和高血壓,又腳有水腫、行動不便,須使用枴杖。趙說,2020年12月9日,自己確診新冠肺炎而被送往隔離,死者是密切接觸者,故須留家。她表示曾告知衞生署死者需要人照顧,署方指會安排隔離,惟兩日後死者失聯,親戚到寓所拍門但無人回應,報警破門後,發現死者去世。死因裁判官引述報告指死者死於新冠肺炎,惟女兒稱不知悉解剖結果。

救護總隊目陳健民供稱,2020年12月12日破門入屋後,發現死者平躺床上,無呼吸脈搏,身體多處僵硬,背有屍斑,表面沒有傷痕,估計在6至8小時前已死。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