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招攬越南、老撾及尼泊爾人才的措施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二十五日發表的二○二三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即日起開放越南人才來港就業的簽證政策、放寬越南人商務和旅遊「一簽多行」來港的申請門檻,以及開放老撾及尼泊爾人才來港就業、受訓和就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上述措施推出以來,政府分別收到、批准及拒絕多少名越南人才就業簽證的申請,以及審批每宗申請平均所需時間為何;有否統計該等人才在取得就業簽證後在港就業的資料,例如從事的行業及平均薪酬;如有,詳情為何;
 
(二)自上述措施推出以來,政府分別收到、批准及拒絕多少名越南人透過一簽多行安排申請(i)商務和(ii)旅遊簽證,以及審批每宗申請平均所需時間為何;
 
(三)自上述措施推出以來,政府分別收到、批准及拒絕多少名老撾及尼泊爾人才申請簽證來港(i)就業、(ii)受訓及(iii)就學,以及審批每宗申請平均所需時間為何;是否知悉該等人才在港就業和受訓的詳情為何;及
 
(四)會否加強向越南、老撾及尼泊爾的國民宣傳上述措施,以及協助他們取得更多香港最新資訊;如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為了進一步吸引更多人才來港,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由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起,開放對越南人才來港就業的簽證政策。此外,我們放寬越南人申請一簽多行簽證來港洽談商務和旅遊的門檻,讓更多出行頻繁的越南人合符資格申請一簽多行,以積極回應社會各界的期盼。與此同時,我們亦已開放老撾及尼泊爾人才來港就業、受訓和就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合資格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課程,以促進人才多方面的交流。

就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過往,越南人才只可以透過「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在港就業。在二○二三年十月推出的放寬措施下,越南人才可透過其他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包括「一般就業政策」及「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等申請來港就業。截至二○二四年二月底,相關的申請及審批數目分項如下︰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至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申請數目 42
獲批數目 31
被拒數目 0
自願撤銷/
未能跟進數目
6
審理中數目 5

 
根據各項人才入境計劃遞交的簽證申請,入境處一般可於申請人交妥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後四星期內完成審批。
 
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備存提問涉及的其他統計資料。

(二)目前,個別國家/地區的人士(包括越南人)須申請簽證訪港。不論有意來港觀光或進行商務訪問,相關國家/地區的人士可向入境處申請「旅遊簽證」。獲批「旅遊簽證」的人士可以訪客身分入境香港,除一般觀光活動外,訪客亦可進行入境處指明的一般商務活動,例如簽訂合約、應邀從事商務考察活動及參與研討會等。
 
在二○二三年十月的放寬措施推出至二○二四年二月底,越南人申請一簽多行「旅遊簽證」來港的統計數字表列如下︰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至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申請數目 493
獲批數目 490
被拒數目 0
自願撤銷/
未能跟進數目
1
審理中數目 2

 
新措施實施後,越南人的一簽多行「旅遊簽證」申請獲批的月均數字,是二○一九年(月均19個)的約六倍。一簽多行「旅遊簽證」一般有效期最長兩年,每次留港不多於14天。
 
入境處在收妥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來港的訪客簽證申請。

(三)在放寬措施下,老撾及尼泊爾人才可透過各項人才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就業,他們亦可申請來港受訓和就讀由教資會資助院校開辦的合資格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課程。在放寬措施推出至二○二四年二月底,相關的申請及審批數目分項如下︰
 
老撾

  來港就業 來港受訓 來港就讀
申請數目 5 0 0
獲批數目 4 0 0
被拒數目 0 0 0
自願撤銷/
未能跟進數目
0 0 0
審理中數目 1 0 0

 
尼泊爾

  來港就業 來港受訓 來港就讀
申請數目 90 41 0
獲批數目 74 28 0
被拒數目 0 0 0
自願撤銷/
未能跟進數目
0 10 0
審理中數目 16 3 0

 
根據各項人才入境計劃遞交的簽證申請,入境處一般可於申請人交妥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後四星期內完成審批。就申請來港受訓及就讀而言,入境處在收妥所需文件後,一般分別需時四星期及六星期處理有關的簽證的申請。
 
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備存提問涉及的其他統計資料。
 
(四)在放寬措施推出後,我們已透過包括勞工及福利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旅遊事務署及/或其轄下相關部門和機構,包括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香港貿易發展局及香港旅遊發展局等,向相關持份者作出宣傳及/或介紹新政策,並與相關駐港領事保持溝通。展望未來,政府會繼續積極就放寬措施進行宣傳及推廣工作,以及與持份者保持溝通。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