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撕咬女童暫無生命危險

崇州發生一起烈犬傷人事件,警方通報——

女童和母親被惡犬撲倒在地。網絡視頻截圖女童和母親被惡犬撲倒在地。網絡視頻截圖
女童正在兒科重症監護室治療。陳靜攝女童正在兒科重症監護室治療。陳靜攝

10月16日,一段“小女孩遭烈犬撕咬”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多方求證瞭解到,事發16日早上8點左右,在崇州市恒大西辰綠洲小區,一名兩歲多的小女孩被咬傷,目前在成都市第五人民醫院兒科重症監護室救治。當地派出所民警已到事發小區調查,狗主人仍在尋找中。多名業主表示,事發時看到大狗未拴繩。

事發時媽媽送小女孩上學 狗突然撲上去撕咬

16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地恒大西辰綠洲小區二期進行實地走訪。多位業主介紹,事件發生在小區二期22棟二單元樓下草坪。

一位業主說:“被咬傷的是一名小女孩,大概兩三歲。早上接近8點的時候,小女孩媽媽帶著她去上學,當時樓下有一黑一白兩條狗,其中的黑狗突然衝上來將小女孩撲倒,咬著小女孩不鬆口。小女孩的媽媽死死抱著小女孩的頭,護著小女孩,但是狗一直在咬。一名清潔工人拿著一根棍子上前打狗,後面又來了一名年輕小夥拿棍子打狗,才把狗打跑。”

“我腿今天一天都是軟的。”22棟一單元的居民楊阿姨說,早上8點,她目睹了惡犬攻擊人的一幕,“我當時也很害怕,手裡沒拿東西,不敢直接上前,準備退回去提消防栓,但當時嚇得沒力氣,提不動。”

多名目擊者說,小女孩和母親沒有去逗那條狗,路過的時候,那條黑狗毫無徵兆地直接撲上去咬人。

事發前業主看到大狗未拴繩狗 主人仍在尋找中

小區有業主告訴記者,7點半左右在小區中間景觀湖邊,他看到過咬傷小女孩的那條狗,“狗沒有拴繩子。”

對於兩條狗和狗主人的情況,現場多名業主稱並不清楚。有業主猜測,兩條狗中,白色為拉布拉多犬,攻擊人的那條黑狗為羅威納犬。記者查詢到,羅威納犬身體強壯、性情兇猛,已被多座城市列為禁養犬。

“小區養狗的很多,草坪上有很多狗糞便,也經常看到遛狗不牽繩的情況,有業主在物業群裡反映過。”一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說。

另有業主行車記錄儀拍到,咬傷小女孩後,黑狗跑到了小區外的馬路上。多名業主表示,目前狗主人仍在尋找中。

小女孩在重症監護室救治 警方正全力展開調查

據業主出示的現場圖片,小女孩身體多處被咬傷,傷口較長,且深。“有人看到小女孩背部咬傷嚴重,腎臟都被咬傷了。”有業主說,目前小女孩在位於溫江區的成都市第五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治療。

隨後記者致電崇州市羊馬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轄區派出所正在調查處理此事,小朋友正在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

10月16日下午,崇州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10月16日8時2分,我局接報警稱,有群眾在我市羊馬街道恒大西辰綠洲小區內被狗咬傷。經調查,10月16日8時許,鄧某與女兒唐某在小區樓下行走時,遇一黑色犬隻和一白色犬隻,黑色犬隻對唐某發起攻擊,將其咬傷。8時30分,鄧某、唐某被送至醫院。經診斷,唐某全身多處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經全力救治,已完成傷口清創手術,生命體徵平穩。醫療救治專家組將根據檢查情況完善後續醫療救治措施。鄧某體表擦傷,已處理。公安機關正在全力展開調查處置工作,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陳靜鍾曉璐姚箬君

律 師 說 法狗主人應擔民事責任 是否涉及刑事責任要分情況而定

小區犬隻傷人,狗主人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物業公司是否應擔責?10月16日下午,記者採訪了相關律師。

“從視頻來看,狗沒有拴繩,且沒有看見狗主人採取其他安全措施,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狗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損失、消除危險等民事責任。”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雪說。

王雪表示,若涉事的犬隻屬於烈性犬種,並在案發前曾發生過傷人事件,狗主人應當預見如管理不善會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後果,卻不採取相應安全措施,主觀上過於自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小女孩被咬之後,狗主人未在第一時間出現製止,將被害人送進醫院,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需要找到狗的主人,確定被害人是否構成輕傷或重傷,由警方立案偵查後根據證據情況確定。”律師範辰說,無論如何民事侵權成立,狗的主人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狗主人明知狗有攻擊性,卻以放任的心態不拴繩,以至於造成嚴重後果,則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範辰說。

對於物業是否需要擔責,範辰表示要分情況,如果該事件突發,物業工作人員並不在附近,很難斷定物業責任。“如果此狗多次傷人,或多次被投訴,物業公司疏於管理,沒有採取措施,則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鄒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