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研究院劉晨: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助力ESG發展向實向深

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上交所於4月12日正式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以下簡稱《指引》),並自5月1日起實施。

《指引》是中國資本市場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重要進展,旨在引導上市公司更好地融入可持續發展理念,規範相關信息披露行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社會責任意識。《指引》還增強了信息披露透明度。要求上市公司在可持續發展方面進行更為詳細和規範的信息披露,這將提高公司運營的透明度,使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能夠更全面地瞭解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實踐和成效。

《指引》的發佈對於推動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有什麼樣的長遠意義?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劉晨表示,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紮實推進,投資者逐步從傳統以財務指標為主的投資理念,轉向更加全面、綜合的可持續發展投資模式,其中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成為投資者對企業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截至2023年末,國內ESG基金規模較2019年末增長1.5倍,近十年復合增長率高達23.3%。本次《指引》發佈後,上證180指數、科創50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被要求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其他上市公司也可自願披露,有利於推動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效率和透明度持續提升,同時也為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以及監管機構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信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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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晨表示,從長遠來看,通過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融入業務體系不僅將支撐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也成為企業對外展示自身長期發展價值的「成績單」。此外,《指引》也處處彰顯中國特色,例如《指引》要求披露與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等相關的信息,有助於充分激發企業在助力實現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活力。

另外,劉晨認為,《指引》採取強製與自願披露相結合的方式,體現了循序漸進引導上市公司規範治理的思路。他表示,《指引》通過要求披露、鼓勵披露、解釋未披露原因等不同層次,形成強製與自願披露相結合的形式,體現了循序漸進引導上市公司規範治理的思路,有利於上市公司緩解短期信息披露壓力,並在實踐中持續積累經驗、優化調整。此外,《指引》鼓勵企業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在當期對商業模式、主要供應商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產生的影響,也有助於公司不斷提升自身風險預判和防控能力。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研究員 陶野

編輯 薑樊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