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海洋之子被拐案今日開庭!“拐騙”還是“拐賣”成焦點

2023年4月6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從廣東深圳南山區法院獲悉,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將於4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南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南山區法院表示,因本案社會關注度高,庭審旁聽席位在4月3日前已被約滿,不開放現場申請。

從2007年12月7日孫卓被拐、2007年12月28日符建濤被拐至一審開庭,本案的犯罪行為給兩個家庭帶來的傷害均已超過15年。

孫海洋同代理律師、尋子家長等合影。攝影:楊峰孫海洋同代理律師、尋子家長等合影。攝影:楊峰

檢方在庭前出具的量刑建議書顯示:被告吳某龍涉嫌拐騙兒童罪,拐騙兩個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被告吳某光涉嫌窩藏、包庇罪,係累犯,建議對其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對此,受害人孫卓的父親孫海洋和被拐孩子家長群體均多次公開發聲稱“難以接受”。孫海洋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如果按照這個量刑建議判決,他將提起上訴。

孫海洋代理姚克楓律師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據他判斷,本案不會當庭宣判。

案件焦點

“拐騙”還是“拐賣”

孫海洋是電影《親愛的》的原型之一,2007年10月9日,他的兒子孫卓被拐後曾懸賞20萬元尋子。作為尋子家長一員,孫海洋表示他在看到檢方出具的量刑建議後,覺得“人販子”僅付出這樣的代價對他、對仍在尋子路上的家長“都很不公平”。

4月6日晚,律師姚克楓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依據現行《刑法》規定,犯拐騙兒童罪只能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或因暫缺“交易記錄”證明吳某龍將孫卓、符建濤賣出,檢方才作出這樣的量刑建議。如果是證據能表明嫌疑人涉嫌拐賣罪,則可以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別加重情節的最高可判處死刑。

孫海洋認為,雖然法律上根據情節將“拐騙”和“拐賣”區分開來,但把孩子從家長身邊帶走對這個家庭的傷害是一樣的。所以孫海洋在諮詢律師後,對嫌犯提出了580萬元的民事賠償申請。“如果刑法不足以讓嫌犯付出代價,我就要求從民事賠償中得到補償。”孫海洋說。

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外景。攝影:楊峰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外景。攝影:楊峰

受害者家庭

不接受嫌犯道歉

4月6日下午,孫卓的姐姐也在開庭前一天,同父親一起一起面對了諸多媒體的採訪。她曾寫下《回家:14年又57天》一書,記錄了“人販子”給這個家庭帶來的14年傷害。

孫悅向封面新聞表示,4月7日的庭審,只有父親一人參加,“他習慣了一個人去扛下這些事,不想讓其他家人捲入。但我今天還是想和他一起來發聲,這不僅僅是支持他,也是去支持很多沒有尋到孩子的尋親人。”

孫海洋表示,從案發至今,嫌犯和嫌犯親屬均未和他聯繫表達歉意。4月7日,他在庭審上也不會接受嫌犯的道歉。

據封面新聞記者瞭解,本案的另一受害人符建濤的母親彭冬英也將到庭參加旁聽,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相信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公正判決。

被拐孩子現狀

已適應新環境

將追究買家責任

2022年12月23日,孫海洋在山東接上兒子孫卓,返回深圳,此後長期生活在一起。對於孫卓回家後的情況,孫海洋表示,孩子回家後對深圳的飲食和環境都適應得很好,成績也不錯。孫悅表示,這一年來,我們家人帶他去了很多地方旅遊,“他雖然給人看著內向,但熟了之後,也是一個非常活潑開朗的小孩。”

記者瞭解到,4月7日的庭審中,將不涉及本案的“買家”,孫海洋表示,他仍在尋找適合的途徑讓買家承擔責任,“我和尋子家長們都在呼籲,買賣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