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傢俬募被罰 “扶優限劣”效果彰顯 “偽私募”“亂私募”加快出清

轉自:中國經濟網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年以來,私募行業延續嚴監管,多傢俬募機構因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多種違規行為被罰。據《經濟參考報》記者統計,截至3月26日發稿,北京、上海、廈門、深圳等多地證監局共計對27傢俬募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具體來看,私募存在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未切實履行謹慎勤勉義務、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未按照基金合同關於止損線的約定進行投資運作等。

  近日,深圳證監局發佈四則行政監管措施,分別對兩傢俬募機構、兩位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其中,深圳前海澤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澤弘資產”)未實際參與其管理的相關私募基金所投項目盡職調查、投資決策以及投後管理,未切實履行謹慎勤勉義務;未及時填報並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關信息。楊芬作為澤弘資產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董事,同被出具警示函。作為深圳長盈二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長盈二號”)的管理人,深圳市前海金聚立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金聚立”)存在三大違規情形,主要包括未切實履行謹慎勤勉義務;未按照長盈二號合夥協議約定向投資者披露長盈二號2020年、2021年關於基金投資、資產負債等重大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相關資料。同時,薑囡自2016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擔任金聚立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也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此前,百億私募钜洲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稱“钜洲資產”)也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過程中,钜洲資產存在四大違規行為:一是未盡謹慎勤勉義務,投前決策不謹慎,投後管理不到位;二是未按規定辦理個別基金備案手續;三是向投資者推介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產品;四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等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不及時。

  據記者統計,今年以來,共有27傢俬募被當地證監局處罰。此外,中基協年內也已對近20傢俬募發佈紀律處分決定書,其中多傢俬募被中基協取消了會員資格、並撤銷其管理人登記。深圳、上海等多地證監局表示,上述被罰私募應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意識,持續加強業務管理,盡職履行基金管理人職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隨著監管力度的不斷增強,私募行業也在進一步提高入行門檻。中基協2月24日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下稱《辦法》)以及配套指引將從5月1日起正式生效。總體來看,修訂後的《辦法》同時提高了新設管理人門檻以及首次募集資金門檻,對於集團化運作、基金類型變更等監管原則進一步明確。業內人士表示,《辦法》將推動私募行業“扶優限劣”不斷升級,促進行業生態規範健康發展。

  事實上,今年以來除監管嚴懲私募違規行為外,“偽私募”“亂私募”也在加快出清,“扶優限劣”效果持續顯現。中基協數據顯示,相較於去年同期,2023年以來註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同比增長超五倍。截至3月26日,年內共有1661傢俬募基金完成註銷。僅在今年1月20日,中基協就註銷了1449傢俬募基金,註銷原因主要系經營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