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與證監會就更新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進行年度諮詢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日(四月十九日)發表聯合諮詢文件,就場外衍生工具結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名單的年度更新諮詢意見(註)。
 
結算制度中引入了金融服務提供者的概念,以識別在香港以外地區的主要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商。金融服務提供者與訂明人士(即認可機構、核准貨幣經紀或持牌法團)之間進行的某些交易需要進行中央結算。
 
建議的改動包括在該名單內加入一家機構,以及更新另一家機構的名稱。
 
歡迎相關人士在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或證監會提交意見。聯合諮詢文件可從金管局證監會的網站下載。

註:名單上的機構須符合以下兩項準則:
(i)屬於在金融穩定理事會刊發的全球具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上的集團,或屬於在交易商集團名單上的集團,而後者曾向場外衍生工具監事組織(OTC Derivatives Supervisors Group)承諾會與中央對手方、基礎建設提供者及全球監事合作,繼續在全球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結構方面作出改善;及
(ii)是在美國、歐洲、日本及香港為掉期息率提供結算服務的最大規模中央對手方的結算成員。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