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攜16盒“仙女棒”煙花坐火車,被警方製止罰200元

涉事仙女棒。上海鐵路公安 供圖

春節假期結束,鐵路迎來返程高峰。近日,一男子欲攜帶煙花上車,上海鐵路公安處客技站派出所民警及時製止,並對該男子進行批評教育並行政處罰200元。

1月30日13時許,上海鐵路公安處客技站派出所民警正在鐵路上海西站安檢區域巡邏時,接到安檢人員報警稱,一名男子的黑色手提包內有異常。民警將該男子攔下後現場督導安檢職工開包檢查,在該男子手提包內發現16盒“仙女棒”煙花,仙女棒每根長約16cm,外盒包裝上印有“仙女棒”字樣,產品分類寫明屬於個人燃放類,上面還標有易燃易爆等警示語。

經瞭解,該男子姓陳,19歲,河南人,自稱當天來鐵路上海西站坐車前往蘇州與女友相會。該男子稱煙花爆竹是準備給女友燃放取樂的。

民警告知該男子其行為涉嫌非法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最終,鐵路警方依法對該男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經過民警的耐心說明,該男子意識到攜帶煙花爆竹乘坐火車的危險性並保證以後不會攜帶此類危險品進站。